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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日期: 2022-03-23 15:29:47 作者: 张英俊

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技术资格考试将于4月9、10、16、17、23日上午举行。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个人电子识别码”(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多点并发,疫情扩散风险依然存在,为防止耽误考试,建议外市考生严格落实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措施。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请各位考生进入考点前扫考点固定场所码、行程码、准备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承诺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接受体温检测,保持一米距离,有序排队进入考点。

  二、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政策,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禁止进入考点。

  三、省内管控区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健康码绿码、48小时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单人单车“点对点”或自驾车辆前往指定考点的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后“点对点”返回管控区,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聚集。

  四、考前1天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五、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试当天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持黄码且现场测温低于37.3℃的,经现场医学评估后可进入考点,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七、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应自备若干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进行再次核酸检测后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八、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并详实填写“健康承诺书”(随身携带),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严格遵守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及时关注榆林市卫健委官网相关信息,如有调整,以榆林市卫健委官网的最新通知为准。

  十、因疫情支援外地的考生无法参加考试人员可在4月6日前与榆林市卫健委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3891651),防疫政策咨询电话:389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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